一、服务对象
在我公司投保车险(保单上载明有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权益次数以保单登记为准)的9座(含)以下的非营业客车、家庭自用汽车的被保险车辆客户,在保单有效期内可享受道路救援服务。
二、服务项目
道路救援服务指故障救援服务。故障救援服务是针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的被保险车辆所提供的送水、搭电、拖车、更换备胎及车辆脱离困境所需的拖拽等救援服务项目(不包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被保险车辆油费/电费、原材料的供应和配件更换等临时费用)。
三、服务范围
道路救援服务范围:全国(除港澳台地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中心及县城或县级市中心区50公里以内救援车辆可通行的道路;但不包括我公司救援资源无法覆盖的区域,比如沙漠、沼泽、海滩、河道、田地、无人区等非车辆行驶道路以及高速公路、隧道、大桥、高架道路等政府部门规定限制第三方救援公司开展道路救援活动的道路,以及其他交通部门或有关权威部门指定的禁止实施救援活动的路段。
(一)如遇下列情形,我公司在合理且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能力所及的救援服务:
1.出行高峰期和交通拥挤的情况;
2.正在修补、施工的道路和通行有困难的道路;
3.钥匙被锁、钥匙丢失或钥匙损坏要求拖车的情形;
4.其他不可预见的、施救有困难的情形。
四、除外责任
(一)根据故障车辆所在地法律法规、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无法开展相关服务项目的情形;
(二)被保险车辆被其他车辆围堵情形,我公司将无法提供救援服务;
(三)送油、更换轮胎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油料、防冻液、配件、辅料等材料费用;
(四)施救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五)被保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
五、服务流程
符合以上救援条件的客户,在行驶途中遇到车辆故障需要紧急救援时,可致电我公司客服专线400-990-9999转人工坐席申请救援。
六、其他说明
1.道路救援单程拖车距离50 公里,超过50 公里后的拖车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2.搭电救援成功后,为保证电瓶电量充足,请在搭电成功后保持车辆启动半小时以上,中途请勿熄火。
3.救援车辆到达客户指定地点后,因客户原因取消服务的,本次服务视为已使用。